九龙湖
订票: 0574-86533965
景区动态
关注我们,了解最新景区动态
景区动态
>
>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九龙湖旅游度假区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九龙湖旅游度假区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 分类:最新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8-14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为有效疏导、缓解节假日景区道路交通拥堵,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14]167号)和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宁波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甬价费[2012]68号)等文件精神,经调查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我们拟定了九龙湖旅游度假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停车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如下:一、拟调整方案停车区域区域范围收费标准主入口沿侧停车场龙都路九龙大道至景区入口30分钟(含)内不收费。小型车10元/辆·次,大型车20元/辆·次。治堵重点区域香山路郎官路至九龙源景区路段平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旅游季节双休日期间小型车10元/辆·次小型车30元/辆·次 备注:1、旅游季节:指每年3月-11月。2、小型车指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或总质量4.5吨以下(含4.5吨)或长度小于6米(含6米)的各类机动车;大型车指载客20座以上或总质量4.5吨以上或长度大于6米的各类机动车。二、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对上述拟调整方案的意见、建议请于2015年8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告知我们:电子邮箱:jijian99@163.com传真:86275759邮信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中段670号总部经济商务楼D1-620室(邮编:315202)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价格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镇海区物价局  镇海区九龙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15年8月14日停车收费区域示意图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九龙湖旅游度假区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概要描述】为有效疏导、缓解节假日景区道路交通拥堵,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14]167号)和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宁波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甬价费[2012]68号)等文件精神,经调查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我们拟定了九龙湖旅游度假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停车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如下:一、拟调整方案停车区域区域范围收费标准主入口沿侧停车场龙都路九龙大道至景区入口30分钟(含)内不收费。小型车10元/辆·次,大型车20元/辆·次。治堵重点区域香山路郎官路至九龙源景区路段平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旅游季节双休日期间小型车10元/辆·次小型车30元/辆·次 备注:1、旅游季节:指每年3月-11月。2、小型车指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或总质量4.5吨以下(含4.5吨)或长度小于6米(含6米)的各类机动车;大型车指载客20座以上或总质量4.5吨以上或长度大于6米的各类机动车。二、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对上述拟调整方案的意见、建议请于2015年8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告知我们:电子邮箱:jijian99@163.com传真:86275759邮信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中段670号总部经济商务楼D1-620室(邮编:315202)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价格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镇海区物价局  镇海区九龙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15年8月14日停车收费区域示意图

  • 分类:最新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8-14
  • 访问量:0
详情

为有效疏导、缓解节假日景区道路交通拥堵,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14]167号)和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宁波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甬价费[2012]68号)等文件精神,经调查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我们拟定了九龙湖旅游度假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停车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如下:

一、拟调整方案

停车区域

区域范围

收费标准

主入口沿侧停车场

龙都路九龙大道至景区入口

30分钟(含)内不收费。小型车10/辆·次,大型车20/辆·次。

治堵重点区域

香山路郎官路至九龙源景区路段

平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旅游季节双休日期间

小型车10/辆·次

小型车30/辆·次

 

备注:1、旅游季节:指每年3-11月。

2、小型车指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或总质量4.5吨以下(含4.5吨)或长度小于6米(含6米)的各类机动车;大型车指载客20座以上或总质量4.5吨以上或长度大于6米的各类机动车。

二、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对上述拟调整方案的意见、建议请于20158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告知我们:

电子邮箱:jijian99@163.com

传真:86275759

邮信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大道中段670号总部经济商务楼D1-620室(邮编:315202

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价格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镇海区物价局  镇海区九龙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15年814

停车收费区域示意图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Copyright © 2020 宁波市镇海九龙湖旅游度假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0904609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