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30

2014

-

12

九龙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制度

2014-12-30

作者: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反腐败工作任务,制定本执行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区委有关规定。

2.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务活动中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和各种有价证券,难以拒绝而接受的,必须在一个月内申报并如数上缴党组织或纪检组。

3.机关领导干部不准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因特殊原因需要经批准兼职的,不准领取任何报酬,不准到下属企业或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4.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考察项目为名公费旅游,考察必须经批准,外出人员不准携带配偶、子女,不得私自改变考察路线。

5.接待上级或部门来人,按有关规定办事,从俭安排食宿,对接受的礼品、礼金要进行登记。

6.党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准用公款参加高消费的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