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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会议及决策制度

200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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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制度,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促进集体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规范决策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议事程序

1.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管委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讨论和决定相关科室(单位)请示的重要事项。

2.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一般应由分管副主任提出,由管委会主任确定,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在会议上临时安排议题。凡提请讨论的议题须做认真准备,主任办公会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通过与会人员。

3.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管委会主任主持。

4.主任办公会议的出度人员为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及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二、议事范围

1.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管委会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工作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讨论决定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决定开发建设的重要决策、方案、工作部署和实施步骤及相关重要事项。

4.研究决定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目标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相对对策措施和重要事项。

5.讨论研究年度投融资计划及重大融资项目(一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6.审议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人事问题;聘用制度、工资制度等重大改革方案。

7.讨论决定有关先进人物、事迹的评选、表彰、奖励事项。

8.其他需要提交讨论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决策原则

1.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省、市、区委和政府的决策、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2.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管委会工作实际,依靠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解决实际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决策,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凡属重大事项,必须由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法决定重大事项。

四、议事决策的纪律

在主任办公会议上,每个成员都应畅所欲言,不隐瞒个人的观点;经集体讨论做出的决策,都必须坚决执行。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已经做出的决定确实需要调整或修改,应该由主任办公会集体再次讨论决定,个人不得在执行中独自做出变更。对于应该保密的内容,每个参会成员都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使党组的各项工作和决策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特制定此制度。

一、议事形式

1.党组议事和决策,主要采用召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的形式。

2.党组会议必须有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出席,方能举行。

3.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二、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2.管委会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纪律检查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

3.管委会人事工作和干部工作,中层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监督、任免、调动和奖惩。    

4.机关党总支部和工、青、团、妇工作。

5.其他方面应当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议事程序

1.凡提请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由分管领导提出初步意见。

2.集体讨论问题时,必须经过反复酝酿。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甚至是反对意见。如对讨论的议事分歧较大,难以形成决议时,除特殊情况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行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3.集体讨论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4.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党政主要领导逐项明确给班子成员负责落实。

四、议事纪律

1.任何领导班子成员无权决定应由班子集体决定的问题,无权改变集体研究通过的决定。

2.领导班子成员讨论问题时,其成员要认真地发表个人意见;当个人意见未被采纳时,应自觉遵守组织决定。

3.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的决定,除公开发表传达的内容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传播。

五、决策制度

1.决策采用口头表决或投票表决等形式进行,一般情况下采用口头表决形式。

2.表决时实到人数必须占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和干部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方式。通过民主生活会,可以促进同志间的团结以及党的廉政建设,防止腐败和避免腐败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工作的有力措施。

一、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办法和时间

一般情况下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以管委会党组为单位进行。上级要求召开的民主活会,必须按要求进行。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

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现阶段的工作任务谈思想、谈认识,上级党组织要求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要结合实际确定内容。

1、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3、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和学习以及上级党组织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党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坚持原则,根据“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严格要求,热情帮助,真正达到弄清思想,团结奋进的目的。
  5、分析群众的思想情绪,关心群众的生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情况,制订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检查落实情况,总结党建工作中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7
、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讨论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对犯有错误的,违犯纪律的党员提出批评,进行教育,帮助党员端正党风,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8、组织党员参观革命遗址,使党员接受党史和优良传统的教育,组织党员观看教育有意义的电影、戏剧、参观社会主义建设新成就,听取先进典型和烈士事迹报告。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1、根据内容,做好准备,开会前,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商定会议的内容、召开的方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2、抓住中心,组织讨论,召开民主生活会,应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开展讨论,防止漫无边际,离题太远。

3、善于启发,进行诱导,防止无话可说的冷场现象。

4、统一思想,归纳小结,讨论中如发生意见分歧,要让大家反复讨论,力求做到思想统一,每次民主生活会,在结束前要归纳小结。

5、因故缺席者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会议主持人转告缺席人员。

6、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将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提前5天报告党委组织部门、上级纪委。民主生活会后一周内,要向党委组织部门、上级纪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会议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四)一般会议制度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切实解决文山会海、加强效能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会议召开原则:(1)高效。会议召开应确定有必要,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确充分;(2)精简。大力精简会议,尽量缩短会期,减少与会人员;(3)节约。会议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2.会务工作主要由办公室组织承办;各科室(公司)主办的会议,办公室予以协助。

3.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具体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4.明确会议通知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日程和议程,确定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席台人员等事项。

5.会议承办者按筹备时间进度,准备会议场所、会议文件或资料,进行会场布置、设备调试。

6.根据会议事项拟订会议通知,并提前发送或做好电话、手机短信通知。出席会议的重要或主要人员,应通过电话等方式确认是否能如期出席,并做出相应安排。确认重点发言对象,确保其发言。

7.根据各类会议的实际需要,提供好各项物资后勤保障。如遇大型会议,按时接送与会人员开会、就餐和休息,提前印制有关会议材料。如需休息和就餐,需认真核实会议休息和就餐人数,通知接待场所提前做好准备。

8.财务人员应加强对会议开支预算方案的审核,减少不合理费用,并确保经费及时到位。

9.在会议进行中要做好记录。必要时可录音、录像,妥善保存记录材料。除科室(公司)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会议资料由办公室统一整理、立卷、存档。